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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PS应急电源应该必须具备的三大系统功能
发布时间:2015.12.04 浏览次数:2746
EPS应急电源是根据消防设施、应急照明、事故照明等一级负荷供电设备需要而组成的电源设备。其一般应该需要具备三大功能系统:
一、由消防应急工作照明灯,所组成的消防工作照明功能系统,为灭火以及救援人员而设置,一般设置在发电配电房、消防泵房、消防控制中心、通讯中心等此类的重要场所,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低于90min,并满足正常工作照度要求。
二、由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所组成的,消防疏散功能系统,是为了在人员疏散时,提供必须的照度而设置,一般设置于公共走道、竖向楼梯间,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,照度不低于0.5Lx。
三、由低位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,及其他标志形式组成的应急疏散标识功能系统,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的疏散,提供了明确的引导方向及途径,一般安装于商场、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的公共走道,以及竖向楼梯中,通常位于地面或距地面1m以下,这种应急照明其应急工作时间不能低于90min,标志灯主标界面表面亮度不能低于15cd/m2。